胡鑫宇事件引起全国网民的关注,目前尸体已找到。后续查明死因是重点。
死因的查明是决定案件性质的关键,自古以来,围绕着开棺验尸,尸体解剖,病理诊断等医学法医学的快速发展,对死亡原因的认定一直是波澜不惊。“让尸体说话”是法医学界永恒的话题。
胡鑫宇案最直接的现场表现是自缢。
自缢的最大特点是,全身唯一伤痕是生前形成的缢吊索沟,但也需要排除其生前采取其他自杀手段不成功而形成的损伤。缢吊的索沟呈马蹄形或鸭梨形。缢吊分为三种形式:正位缢吊、侧位缢吊、后位缢吊。
自缢和它杀还存在尸体体位的区别,他杀一般存在明显的蜷缩状态,是机体的保护性反应;自缢往往死亡的速度很快,会存在明显肢体过伸,手足背伸明显。
我国的法医学发展滞后,法医人才培养制度存在缺陷,现有中青年法医未经过临床医学的锤炼,视野存在盲区;一些重大敏感死亡案件受非正常因素干扰,司法鉴定人也难以给出客观公正的结论。
例文:法医应当让“尸体说话”
数年前的浙江桐庐县“向远方走去”的黄民忠、叶小珍“仙逝”般溺水身亡,桐庐县公安局的法医在殡仪馆对遗体进行了简单尸检,并推测夫妻俩的死亡情景,首先是黄民忠跨过护栏要跳江,然后在叶小珍去进行阻拦的时候,二人坠入江中身亡,其死亡与交通事故应无因果关系。
桐庐县公安局出具的《调查意见告知书》称,经调查访问、现场勘验、初步尸检等工作后,确认黄民忠、叶小珍死亡非道路交通事故直接所致、排除刑事案件,善后事宜由家属处理;同日(3月13日),桐庐县公安局对黄民忠、叶小珍家人提出的“故意杀人”,因没有“犯罪事实”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但浙江千麦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结论则大相径庭。该中心鉴定:黄民忠“生前胸腹部曾遭到大面积致伤物巨大暴力作用”;叶小珍生前一样有严重致伤的过程,一是右背部遭到大面积致伤物巨大暴力作用过程,导致右侧肋骨广泛骨折。
上述外伤符合车辆猛烈撞击所致!
桐庐公安局法医对体表重大损失视而不见,叶小珍右侧肋骨广泛骨折,简单做出个溺水身亡的结论,给公安机关判断失误提供了素材。
幸好,死者亲属有理智地选择了重新鉴定。
桐庐法医不仅未能认真检验还编出了“向远方走去”并推测夫妻俩的死亡情景,首先是黄民忠跨过护栏要跳江,然后在叶小珍去进行阻拦的时候,二人坠入江中身亡,其死亡与交通事故应无因果关系。
一般只有现代网络小说家的想象力才能编造出的故事,被桐庐法医秒杀了。
叶小珍左手尺桡骨远端骨折,符合快速撞击导致挥鞭样损伤的法医学特点。
笔者没看到千麦司法鉴定中心的尸检报告,但根据网传消息,可以明确死者夫妇入水之前遭受重大撞击。且撞击后人基本处于意识丧失阶段。
肇事人因担心害怕,把受重伤的夫妇扔下桥致溺水死亡。
古代法医学家宋慈的洗冤录就明确了“让尸体说话”!工作认真的法医基本上根据尸检可以还原案发实情。
浙江张辉张高平叔侄强奸杀人案,被害人指甲里的残留物是可以确定其最后接触的男人不是张辉张高平;其胃内容物消化时间分析能排除案发时间同张氏在一起的时间不相吻合。
呼格案死者的指甲缝立残留物DNA一样可以排除呼格作案的可能性。
我国现有公安机关法医青黄不接,老一代有经验法医慢慢老去或者精力不济,年轻的院校毕业法医缺少经验和担当。
做法医是需要以敬畏之心而为,为了就业为了发财而做法医。必然会对社会的公平秩序造成莫大副作用。